某天上課才知道,老師有意安排一場藝術人像外拍,讓我們能夠有機會拍的到人体之美,我們就超興奮的,機會超難得,自己也不可能有這機會,所以,馬上報名不用猶豫,還有特別挑了不錯的麻豆喔,雖然費用滿貴的,但是機會難得,比較可惜的就是這次沒有外景,不然配合海水及山河之美,一定更有藝術的境界啊

也很謝謝二位老師及一堆工作人員燈光師攝影棚的配合打燈還有同學借我相機,因為400D居然沒有接攝影棚閃燈的功能,果然是爛機一台

老師好像說十月還要安排一場,如果有男模的話,我會考慮的,哈哈哈哈


好啦,我懶了好多天終於把照片整理出來了,然後還要挑十張結業成果比賽,這就是我未來幾天的工作啦,好煩喔


因為怕有「妨害風化罪」所以,我有鎖碼,需要的請在MSN叫我~至於其他人就很抱歉了,相片在這邊










妨害風化罪之實例-放置裸照於網路相簿中犯不犯法呢?


有網友將圖片放在PChome On Line「我的相簿」上,不過若張貼女性裸照,恐有觸法之虞。依台北地院近期一項判例,張貼裸女照片的張姓男子雖辯稱以為相簿是屬於私人的,要鍵入帳號及密碼才可進入。不過法官認為會員條款已有限制,依妨害風化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網路相簿成為現代人重要的分享工具之一,高雄市警局刑大電腦犯罪專責組陳建成分隊長提醒民眾,若要將露點自拍照上網貼在網路相簿,一定要為相簿設定密碼,若一般人能任意進入瀏覽,就可能違法。


如果網頁上有男、女露點裸照,且沒有對進入網站者加以限制,致使社會大眾可輕易利用電腦觀看、下載圖片,就可能構成《刑法》妨害風化罪,若還有文字暗示性交易,則會加一條違反《兒童性交易防制法》。



依台灣目前的法律認定標準,女性的裸照不三點全露,男性的裸照不露第三點,大都不構成違法,但只要是性交或做出非常挑逗、具性暗示的動作,就一定違法。



依地院判決書,使用 PChome On Line 網路家庭相簿服務之前,需要先同意會員服務使用條款。依會員條款,不得張貼任何猥褻、色情圖片;另外「我的相簿」屬於開放性服務,並沒加設密碼管控機制,任何人只要知道圖片所在網址,就可以透過網路自由瀏覽、下載。因此依妨害風化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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